表格

、住址證明

選民登記更改地址需提交3個月內的地址證明,請先準備好清楚掃描或拍攝的地址證明。

、中文姓名

本人在香港身分證所載的姓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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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英文姓名

本人在香港身分證所載的姓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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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身份證上其他資料

香港身分證號碼

( )

身份證上的性別

、住址

本人在香港的住址

(a) 根據你的住址,選舉登記主任會為你編配所屬的立法會地方選區及區議會選區,成為該些選區的選民。你的住址是指你在香港的唯一或主要居所。該住址資料將提供予相關選區的候選人,以作發放選舉廣告的用途。

(b) 日後你的住址如有變更,請即以書面通知選舉登記主任。你的住址更改後,你所屬的選區可能要相應作出更改。

、聯絡資料及選項

請盡量提供至少一項聯絡資料,以便選舉事務處核對資料核對資料及防止種票。

語言

功能組別/超級區議會

新登記地區選民將自動成為區議會(第二)功能界別選民,如果你有意登記成為其他功能組別選民,請選擇登記為傳統功能組別選民。

在立法會換屆選舉,每名選民有權同時在其所屬的地方選區及功能界別投票。區議會(第二)功能界別(即俗稱的「超級區議會」功能界別)由沒有在其他傳統功能界別登記的地方選區選民組成。根據相關選舉法例,任何人士申請登記為地方選區選民亦被視為申請在區議會(第二)功能界別中登記。若你選擇不登記為區議會(第二)功能界別的選民,你 必須 填寫「更改功能界別選民及/或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投票人個人登記資料/取消登記或不登記於區議會(第 二)功能界別申請表」(REO-43)。

、功能界別及/或選舉委員會界別資料

登記資格(請填寫適用者)

、提交表格前的注意事項

你的電子選民登記表格即將制作完成。你在簽署表格後將可下載表格的png檔案。你可以將此檔案上傳至選舉事務處的上載平台,以完成有關程序。

當你上傳表格時,選舉事務處的上載平台將顯示以下畫面,你須塡寫驗證碼、選取「我已簽署電子登記表格」,以及按下「傳送」按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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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在成功上傳表格後將收到以下圖像所示的參考編號,請記下有關編號以便日後查詢或跟進。你在遞交表格14天內會收到由選舉事務處寄出的書面通知。如你未有收到有關通知,你可致電該處查詢熱線 2891 1001,查詢有關申請的進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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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你無法連接選舉事務處的上載平台,請發送表格至選舉事務處電郵: form@reo.gov.hk

請按以下按鈕以進行下一步的程序:

、核對資料

、到選舉事務處網站上載表格

本人謹此聲明表格上所填報詳情均屬真實及正確,及
(a) 上述住址是本人在香港的唯一或主要居所;及
(b) 本人符合登記成為地方選區選民的資格﹝附註 5﹞;及
(c) 本人並沒有喪失登記為選民的資格﹝附註 6﹞。
本人同意並授權選舉登記主任在審核本人的選民登記資格時,將本人在申請表填報的個人資料,與其他機構為其他目的而向本人收集的個人資料作比較和覆核,以核實有關資料是否真實及正確。如有任何失實或誤導的情況,選舉登記主任可根據這些資料對本人採取適當行動。本人並明確地同意,有關政府部門(包括但不限於入境事務處、房屋署及民政事務總署)或其他公營/私營機構(包括但不限於香港房屋協會),向選舉登記主任提供本人的個人資料,以便在處理本申請時,以及每年更新作選民登記及與選舉有關的記錄時,比較和核實這些資料。﹝附註13﹞

本人謹此聲明表格上所填報詳情以及所提供的住址證明(如適用)均屬真實及正確,及
(a)上述住址是本人在香港的唯一或主要居所;及
(b)本人符合登記成為地方選區選民的資格﹝附註5﹞;及
(c)本人並沒有喪失登記為選民的資格﹝附註6﹞。
本人同意並授權選舉登記主任在審核本人的選民登記資格時,將本人在申請表填報的個人資料,與其他機構為其他目的而向本人收集的個人資料作比較和覆核,以核實有關資料是否真實及正確。如有任何失實或誤導的情況,選舉登記主任可根據這些資料對本人採取適當行動。本人並明確地同意,有關政府部門(包括但不限於入境事務處、房屋署及民政事務總署)或其他公營/私營機構(包括但不限於香港房屋協會),向選舉登記主任提供本人的個人資料,以便在處理本申請時,以及每年更新作選民登記及與選舉有關的記錄時,比較和核實這些資料。﹝附註13﹞

本人謹此聲明表格上所填報詳情以及就此申請所提供的證明文件(如適用)均屬真實及正確及
(a)上述住址是本人在香港的唯一或主要居所;及
(b) 本人經已登記為地方選區選民/本人已申請登記為地方選區選民/本人符合資格登記為地方選區選民,現申請辦理該項登記;及
(c)本人符合資格登記為在第5部分申請的功能界別選民/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投票人;及
(d)本人並沒有喪失登記為選民/投票人的資格(附註8);及/或
(e)本人並沒有登記為在第5部分申請的同一功能界別的團體選民的獲授權代表;及/或
(f)本人並沒有登記為在第5部分申請的同一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的團體投票人的獲授權代表。
為審核本人的選民/投票人登記資格,本人同意選舉登記主任把本人填報於申請表的個人資料,與其他機構為其他目的而向本人收集的個人資料作比較及覆核,以便核實有關資料是否真實及正確,如有失實或誤導的情況,可根據這些資料對本人採取適當行動。本人授權選舉登記主任就收集所得的資料向其他有關政府部門、公營/私營機構查證,並核對這些資料是否相符及明確地同意,有關政府部門(包括但不限於入境事務處、房屋署和民政事務總署)或其他公營/私營機構(包括但不限於香港房屋協會)可向選舉登記主任提供本人的個人資料,以便在處理本申請時,以及每年更新作選民登記及與選舉有關的記錄時,比較和覆核這些資料。

本人謹此聲明表格上所填報詳情以及就此申請所提供的證明文件(如適用)均屬真實及正確及
(a) 本人經已登記為地方選區選民/本人已申請登記為地方選區選民;及
(b)本人符合資格登記為在第3部分申請的功能界別選民/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投票人;及
(c)本人並沒有喪失登記為選民/投票人 的資格(附註8);及/或
(d)本人並沒有登記為在第3部分申請的同一功能界別的團體選民的獲授權代表;及/或
(e)本人並沒有登記為在第3部分申請的同一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的團體投票人的獲授權代表。
為審核本人的選民/投票人登記資格,本人同意選舉登記主任把本人填報於申請表的個人資料,與其他機構為其他目的而向本人收集的個人資料作比較及覆核,以便核實有關資料是否真實及正確,如有失實或誤導的情況,可根據這些資料對本人採取適當行動。本人授權選舉登記主任就收集所得的資料向其他有關政府部門、公營/私營機構查證,並核對這些資料是否相符及明確地同意,有關政府部門或其他公營/私營機構可向選舉登記主任提供本人的個人資料,以便在處理本申請時,以及每年更新作選民登記及與選舉有關的記錄時,比較和覆核這些資料。

簽名 Signature :

請先以滑鼠用上方的手寫板在表格上簽名。 (清除)

下載檔案後,開啟選舉事務處網站。你要選擇
上載Completed REO Form.png選取「我已簽署電子登記表格」、塡寫驗證碼、再按傳送。

如無法連接選舉事務處上載平台,請發送表格至選舉事務處電郵: form@reo.gov.hk

如你在遞交表格 14 天後,仍未收到選舉事務處的通知,你可致電該處查詢熱線 2891 1001,查詢有關申請的進展。